條款及細則﹕
1. 每張禮品券以港幣$500元為單位。
2. 禮品券不可取消、不可退款或兌換現金。
3. 禮品券不設最低消費要求,可全數兌換產品,不設找續。
4. 禮品券自簽發日起12個月內有效,有效期前可兌換任何產品。
5. 禮品券逾期作廢,不能補發或延期。
6. 禮品券只限於門市使用,不適用於網店平台。
7. 如有任何爭議,帝鋒金銀幣(香港)有限公司保留最終的決定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