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款及细则﹕
1. 每张礼品券以港币$500元为单位。
2. 礼品券不可取消、不可退款或兑换现金。
3. 礼品券不设最低消费要求,可全数兑换产品,不设找续。
4. 礼品券自签发日起12个月内有效,有效期前可兑换任何产品。
5. 礼品券逾期作废,不能补发或延期。
6. 礼品券只限于门市使用,不适用于网店平台。
7. 如有任何争议,帝锋金银币(香港)有限公司保留最终的决定权。